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
2018-03-12 来源:
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
兴宁市龙安药店不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我局依据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)的有关要求,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,现予以公布。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,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。
序号
企业名称
药品经营许可证
/GSP认证证书
主要不符合
GSP的事实
责令整改日期
备注
1
兴宁市龙安药店
许可证号:
兴DB7533164
证书编号:
C-GD-15-MZ-0762
注册地址:
兴宁市罗岗镇塘背街35号
2019年9月5日,兴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:
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(*13201、15101、15202、15405、16111),未按规定实施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。
2019-9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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